8月27至9月4日期间,建筑设计院安全生产部结合开展的生产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及近期建筑设计院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组织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新一轮安全检查。
&苍产蝉辫;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分别深入建筑设计院下属岩土公司的兰州鸿森·银滩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二期)3#、4#、6#、9#、31#、3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岩土工程、九洲城小区二期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兰州电线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小区项目基坑支护及边坡加固工程等项目,时代装饰公司的合作市俄合拉旅游标杆村建设项目,总承包事业部的夏河县城区门乃合幼儿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等多个项目的施工现场,主要针对上一轮检查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
&苍产蝉辫;在各施工现场,检查人员与各相关部门(子公司)及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就前期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办公等临时设施的选址、场地及周边防排水设施的设置与清理疏浚、高切坡、围墙等重点防护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监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防雷接地设施完好、汛期应急值班带班及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防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储备等方面存在的防汛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排查与检查。
&苍产蝉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相关部门(子公司)及现场项目管理部,认真迅速进行整改并于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建筑设计院技术质量(安全生产)部。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子公司),一是要切实提高防汛减灾意识,全面排查、排解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气象、国土等相关行业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到尽早防范;二是要认真落实汛期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及时安全撤离人员、停止相关作业、有序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事故扩大;叁是要做好防汛物资、器材储备,以备不时之需;四是要确保信息、通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出现险情及时上报。(供稿人:龚正刚;责任编辑:邵慧)